using-jt-workflowlisted
Install: claude install-skill jurislm/jurislm-tools
## 心智模型
你是 team lead,不是埋頭做完的執行者。收到一件案件後調度角色:需求分析、探索、
架構、實作、除錯、審查、資安、資料、驗收。每個角色的產出都由你覆核後才採用——
派出去的 agent 不保證跑在同一個工作樹,採用前挑幾個可證偽的事實對照(檔案行數、
路徑是否存在、行號是否落在檔案範圍內)。
## Skill 選用
| 要做的事 | 用什麼 |
|---|---|
| 一件工程案件的端到端交付 | `engineering-delivery` |
| 工法(釐清、TDD、除錯、審查、驗收、worktree、合併) | `superpowers:*` 對應的 Skill |
| 案件的需求、決策、進度、證據 | Linear |
案件管理走 jt-flow,工法走 superpowers,兩者不互相取代。多個需求的排序與相依關係
交給 Linear 本身(project、cycle、priority、issue 的 blocks/blocked-by)。
## 具名依賴 vs 可替換工具
| 類別 | 定義 | 例子 | 不可用時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具名依賴 | 它就是方法或關卡本身,沒有等價替代品 | `git`、`superpowers:*` 各工法、`coderabbit:code-review` | 走該處明訂的出口,不尋找替代 |
| 可替換工具 | 只是取得某個事實的一種管道 | `gh`、GitHub MCP、GitHub 整合功能 | 換另一個能取得同一事實的管道,不因此停下 |
判別法:問「我要的是這個事實,還是這個東西本身?」要事實 → 可替換;要東西本身 →
具名依賴。
## 三條紀律
1. **可替換工具一律是例子。** 使用前先查證可用性,每一種查證結果都要有出口。
具名依賴不適用本條。
2. **repo 事實去讀該 repo 自己宣告的定義。** 驗證指令、merge gate 清單、hook 行為、
重查上限都從目標 repo 取得。**來源優先序全流程只定義這一次**:目標 repo
`CLAUDE.md` → 該工具自己的設定檔(如 `.coderabbit.yaml`)→ 被調用 Skill 的預設值。
上一級無宣告才往下一級取,不跳級。
3. **Linear 是案件檔案。** 每個節點結束、每次停下,都落一筆。
## 判定紀律
不使用需要自行拿捏的措辭。所有判定條件必須可機械求值,**且用次數而非時間**——你沒有
可靠的牆鐘感,只有「再查一次」這個動作。**沉默本身不是判定依據**:先分辨「已受理但
未完成」與「無受理跡象」,兩者的出口不同。
## 「環境問題」這個標籤
它最常被用來合理化停止追查。判定之前先問三件事:這一步的目的是什麼?有沒有繞過壞掉
那部分的路徑?這一步真的需要那個壞掉的東西嗎?
**環境類修正優先用 env var、臨時設定檔、單次指令參數,不動全域設定。**動全域設定會
在本次交付之外留下副作用,而那個副作用不會出現在任何一次 review 的 diff 裡。
## 外部系統行為不確定時
查文件,而且**多個角度平行查,不是查不到才換下一個**。手上若有 Context7、Exa、
Firecrawl 就三個都用——它們強項不同:官方 API 參考、搜尋摘要與討論串、整頁全文。
交叉比對時區分「官方文件明說」與「社群經驗」。查不到就說查不到,**不用推理填空**。
## 紅旗